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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色的民主

1998-03-04 来源:光明日报 民进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 楚庄 我有话说

我曾经担任七届、八届全国人大常委。我亲身体验到,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立法、选举以及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已经经过大量的、长期的研究、论证、协商、审议工作,在基本成熟以后才提交人大审议表决通过。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我觉得也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我作为民主党派在京的一个负责人,多次参加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就重大问题和重要文件而召集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协商会。据我记忆所及,从1989年底到今年,这样高层的协商会、通报会、座谈会已经召开了100多次,而且已经成为一种制度。8年来,每一次国务院提交人大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无一例外都在形成草案时就交给民主党派征求意见。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中共中央把党的重要文件如党的十四大、十五大报告、党的中央全会讨论决定的一些重要文件(如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等),也都事先提交民主党派征求意见。这种团结合作、肝胆相照的关系,在世界政党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在上述过程中,我有这样的体会和认识:协商,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一个重要的特点和优点。我们也有选举,也有投票,也有表决;但我们是协商加选举,协商加投票,协商加表决,我们是在充分协商基本成熟之后再进行选举、投票、表决。我们不搞个人竞选,不搞公开辩论,不搞“马路政治”,这是因为我们的人大、政府、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完全有必要和可能通过协商讨论取得一致。国外有些人用西方议会政治标准来贬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甚至说什么是“橡皮图章”等,这是恶意诽谤,或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无知。我们十分珍视符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我们将在坚持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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